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物價局、財政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局)、國資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確保能源安全,我們對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務院國資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15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遼寧省、上海市、重慶市、四川省、甘肅省經信委(經信廳、工信廳、經信局、工信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為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建設,規范電力現貨市場的運營和管理,我們組織制定了《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