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版國家標準《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202X)征求意見進行中。新標準圍繞能源低碳化、資源高效化、生產潔凈化、產品綠色化、用地集約化制定評價指標。同時,將原分散在各部分的合規及基礎通用必選要求納入基本要求,并對工廠能源消耗限額、工業用水定額以及新增主要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提出要求,全面推動綠色工廠評價體系升級,助力工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
與2018版相比,新版《標準征求意見稿》在多方面有重要核心變化,這些變化反映了綠色工廠評價在新時期的新要求,對推動工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一、定義與特征重構
綠色工廠定義從 “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 更新為 “實現了能源低碳化、資源高效化、生產潔凈化、產品綠色化、用地集約化的工廠” 。如在資源利用方面,更強調高效化,注重從源頭減少資源消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及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引導工廠在資源管理上向更高效的方向發展。
二、評價指標優化
除基本要求,2018版的一級指標包括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績效6大類 。
新版《標準征求意見稿》圍繞綠色工廠 “能源低碳化、資源高效化、生產潔凈化、產品綠色化、用地集約化” 的 “五化” 特征設置一級指標,改變了原有的以評價要素為主的表述,使評價體系更聚焦綠色工廠核心特征 。在能源低碳化方面,強化能源消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約束,新增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二級指標;資源高效化方面,提出再生材料使用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等指標;生產潔凈化方面,增加綠色低碳改造升級等指標;產品綠色化方面,保留綠色設計等部分原要求,允許各行業擴充綠色產值占比等指標;用地集約化方面,刪除原建筑和照明部分要求,突出土地產出率核心指標 。
三、基本要求調整
新版《標準征求意見稿》將原 “管理體系”“環境排放”“設備設施”“采購” 等合規層面以及基礎通用的必選要求納入基本要求,作為綠色工廠參評的基本條件。工廠需滿足依法設立、近三年未發生安全質量環保違法違規行為、明確綠色工廠管理職責等多方面要求 。
新增能耗水耗及設備能效要求:新標準對工廠能源消耗限額、工業用水定額以及新增主要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提出要求。規定工廠要達到國家強制性能源消耗限額標準2級以及工業用水定額通用值要求,近三年新增投入使用的主要用能產品設備應達到適用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2級水平 。
四、評價方法改進
評價方法圍繞量化績效指標綜合評分的思路導向進行優化,在評分細則、權重分配等方面做出調整,引入“引領值”和“基準值”,以更科學合理地衡量工廠的綠色化水平,使評價結果更能反映工廠實際綠色績效 。
五、引用文件更新
增補了如 GB/T 24067《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等標準,刪除了不再適用的引用文件,確保評價標準能與最新的相關標準規范接軌,使評價過程和結果更具科學性和權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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