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擴大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的通知
津環氣候〔2025〕7號
各區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天津市碳達峰碳中和促進條例》要求,進一步發揮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天津碳市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促進碳污同治的導向作用,根據《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擴大天津碳市場覆蓋范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內容
(一)調整納入標準。將當前天津碳市場工業和航空(機場)行業企業納入標準,由年碳排放2萬噸以上調整為1萬噸以上。
(二)新增貨運港口行業。新增年碳排放1萬噸以上的貨運港口行業企業納入天津碳市場管理。
(三)新增水上及航空貨物運輸行業。新增年碳排放1萬噸以上的水上貨物運輸、航空貨物運輸行業企業納入天津碳市場管理。
二、工作安排
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新增企業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委托核查機構開展碳核查,對于年碳排放量超過1萬噸的企業,指導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及數據質量管理體系,納入年度履約名錄并推動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履約。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擴大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的通知》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發揮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促進碳污同治的導向作用,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關于擴大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及意義
天津是國家首批七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之一,于2013年12月啟動,已將二氧化碳排放超過2萬噸/年(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的重點企業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并多次擴展納入行業,當前覆蓋范圍包括鋼鐵、石化、化工、油氣開采、建材、造紙、機械設備制造、電子設備制造、有色、農副食品加工、食品飲料、醫藥制造等工業及航空(機場)行業企業。
通過本次擴大碳市場覆蓋范圍,將對更多企業實施配額管理,引導和推動企業主動采取降碳措施,有效降低碳排放量,為有序推進我市碳排放雙控夯實基礎,推動“雙碳”目標實現。通過實施碳市場配額管理,推動納入企業加強碳排放管理,加強企業生產經營與貿易、財政、金融和產業等政策銜接融合,全面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提升產品競爭力。
二、擴大碳市場覆蓋范圍的主要內容
主要有3項內容,一是調整納入標準,將天津碳市場工業和航空(機場)行業企業納入標準,由年碳排放2萬噸以上調整為1萬噸以上,即將年碳排放1-2萬噸的工業和航空(機場)企業也納入天津碳市場管理。二是新增年碳排放1萬噸以上的貨運港口行業企業納入天津碳市場管理。三是新增年碳排放1萬噸以上的水上及航空貨物運輸行業企業納入天津碳市場管理。
三、企業碳排放量如何確定
企業根據所屬行業碳排放報告核算指南核算企業的碳排放量,我市通過政府采購確定第三方核查機構對企業碳排放量進場核查,最終確定企業的碳排放量,主要包括能源活動排放和生產過程排放。
四、企業碳排放配額如何確定
我市將對新納入行業企業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當前配額分配方案主要采用歷史強度法和歷史排放法向納入碳市場企業免費發放配額。具體來說,納入企業年度配額=年度產品產量×基準年單位產品碳排放量×控排系數;或者納入企業年度配額=基準年碳排放量×控排系數。
五、納入企業如何開展碳交易與配額清繳
根據《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天津排放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為我市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納入企業需在交易機構開戶。市生態環境局根據配額分配方案確定納入企業配額后,發放至納入企業賬戶,納入企業據此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與配額清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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