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廣東揭陽市區垃圾處理與資源利用廠(二期)項目PNCR系統設備采購招標公告發布。
揭陽市區垃圾處理與資源利用廠(二期)項目PNCR系統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投資項目代碼:2112-445200-04-01-474525
投資項目名稱
招標項目名稱:揭陽市區垃圾處理與資源利用廠(二期)項目PNCR系統設備采購
標段(包)名稱:揭陽市區垃圾處理與資源利用廠(二期)項目PNCR系統設備采購
公告性質:正常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實施(交貨)地點:揭陽市揭東區玉滘鎮東徑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資金來源:構成 100%
招標范圍及規模:揭陽市區垃圾處理與資源利用廠(二期)項目PNCR系統設備采購
招標內容:設計圖紙所涵蓋的全部內容包括:PNCR系統內所有設備、配套附件、材料的供貨及配套技術服務。 設備系統供貨范圍:本工程的供貨范圍應包含以下PNCR系統的設備、管道、附件、儀表、電氣、檢測及控制系統,但不僅限于此,還應包括設備之間的連接件、設備支架、必要的檢測儀表等。
工期(交貨期) 全部貨物交貨時間:中標通知書發出后2個月內;設備提資:首次提資合同簽訂后15天內,全部提資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全部完成。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291.2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否
投標資格能力要求
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或登記,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2021年1月1日至今沒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提供承諾)。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如不同投標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同意被視為自動放棄中標,由招標人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賠償招標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同意招標人把投標人列入黑名單,且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4、投標人已按招標公告的要求獲取了招標文件。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業績要求:
投標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生活垃圾處理量3臺600t/d及以上項目PNCR系統設備供貨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合同需至少包含生活垃圾處理規模、簽約時間、簽署頁、雙方蓋章頁,如未包含以上信息的需同時提供加蓋有業主單位公章的業主證明材料投運證明,證明材料需含上述信息,若發現業績存在與項目不符行為的將否決其投標。)
其他要求:
參加投標之前,投標人應查詢企業信息登記情況、擬報項目負責人的使用狀態,以免出現企業信息登記、擬報項目負責人不能被使用的情況。上述情況有可能導致投標信息無法錄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務系統。如出現上述情況,投標人有可能失去投標機會,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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