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汕尾電廠二期5、6號機組(2×1000MW)擴建工程第四批輔機設備(第12包:脫硫廢水零排放處理系統)采購招標公告發布。
汕尾電廠二期5、6號機組(2×1000MW)擴建工程第四批輔機設備(第12包:脫硫廢水零排放處理系統)采購
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汕尾電廠二期5、6號機組(2×1000MW)擴建工程第四批輔機設備(第12包:脫硫廢水零排放處理系統)采購
招標編號:0724-2420N2312830
日 期:2024年07月02日
一、招標條件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受廣東紅海灣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或“買方”)委托,就上述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遞交投標登記資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建設單位:廣東紅海灣發電有限公司
(2)項目地址:汕尾市位于廣東省東南部沿海,東臨揭陽市,同惠來縣交界;西連惠州市,與惠東縣接壤;北接河源市,和紫金縣相連;南瀕南海。市區距廣州300km,距香港270km,距深圳250km,距汕頭170km。
(3)項目規模:汕尾電廠總體規劃建設4×600MW+4×1000MW等級燃煤發電機組,分兩期建設。一期工程規劃建設的4×600MW等級機組(即2×600MW +2×660MW)已分別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產;本期工程為二期5、6號機組擴建工程,規劃建設2×1000MW等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在預留的5、6號機組用地上進行建設。
(4)項目計劃投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5)工期/交貨期:滿足工程進度及規范書要求,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部分并以其為準。
2.2招標范圍:
投標人必須對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如有重大缺漏,將導致投標被否決。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同一標段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
(3)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設計、制造、銷售所投標設備能力的廠商。
(4)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
(5) 投標人必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相等于ISO9000系列標準)。
(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3.2業績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投標人應至少具有為1個國內600MW等級及以上火電機組提供末端廢水或脫硫廢水旁路煙道蒸發系統(噴嘴形式:旋轉噴霧,單套出力在5m3/h及以上)的投運業績,且至少運行一年,運行情況良好,在安裝、調試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
注: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術支持方的。投標人至少應當提供:1)合同買賣雙方的蓋章頁和能清晰顯示項目名稱、供貨范圍、數量型號、關鍵技術參數的合同主要頁;2)最終用戶蓋章或簽字的用戶證明材料(如: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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